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标活动归口管理,自2018年3月20日起,全校采购与招标活动成交项目用印统一为“西安工业大学采购合同章”,原“西安工业大学订货合同章”同时废止使用。
“西安工业大学采购合同章”使用范围为国资处采购与招标活动中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西安工业大学采购合同章用印申请表”见附件。
合同用印咨询电话:8617314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3-19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招标合同管理流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口设备监管期内自查报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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