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文件
校国〔2018〕230号
关于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 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办、国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
生院、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 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领导 小组的具体职责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各项实验室安全 管理制度和规定,组织各级各类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学校实
验室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保等各个方面的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工业大学 2018年9月28日
抄送:主管校领导。 |
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
2018年10月30日印发 |
核稿人:高巍 拟稿人:朱梅玲 校对人: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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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发文首页纸 |
校国 |
〔2018〕230号 |
缓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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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抄送: 存档(2) |
拟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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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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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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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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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 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 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现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办、国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 理处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 体职责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规 定,组织各级各类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学校实验室环境、实验仪
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保等各个方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工业大学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