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公车处置流程

2018年11月02日 09:01  点击:


(一)              摸清家底

根据各部门上报车辆情况,依据我校实际情况,认真统计拟取消车辆的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车辆情况,按照资产、财务账目登记及权属关系统计公务车辆信息,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二)              封存停驶

对于拟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资处统一封存停驶。各公车使用单位,务必于430日之前,将拟取消车辆统一停放至未央校区指定地点,并办理车辆交接事宜。

车辆移交时务必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复印件及上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车辆应无违法记录,年检有效期须在封存停使之日起三个月以上。如若车辆登记证与西安工业大学名称不符,请自行与车辆管理单位办理车辆产权变更事宜。

材料不全者,国资处不予接收车辆。

(三)              鉴定评估

省教育厅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拟取消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并委托相关部门对我校拟取消车辆进行资产鉴定评估。530日之前完成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通报我校公车改革机构小组。

(四)车辆移交及处置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文件,配合“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做好车辆与手续的交接工作。由“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及直接报废等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及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收入管理

公车处置所得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

(六)账务调整

依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七)监督管理

公车处置所有流程由我校审计处进行全程监督。拟取消车辆计划在20181130日之前处置完毕。

 

                                                               国资处

2018.4.24


上一条:关于印发《西安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西安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规定(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