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通知

2015年06月01日 11:39  点击: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办发【20151号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全校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按照文件要求,正处级干部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副处级干部不得超过12平米,处级以下人员不得超过9平米,考虑到学校具体情况,对有建制的科室,保证一间办公用房,科室超过3人,增加一间办公用房。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于20156516:00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整改方案按附表格式报国资处,612日前完成整改,615日起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小组组织检查,整改腾出的办公用房由总务处统一安排换锁。

国资处联系方式:86173145,联系人:老师。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小组

          2015-6-1

  • 附件【附表1.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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