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6年06月07日 10:07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于近期各高校和我校的政府采购项目废标情况较多,为了保障我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运作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使用单位务必做好项目市场调研工作,尽快按要求提交物资设备申请表及招标用技术指标,给国资处留出足够的采购时间,具体招标用技术文件要求如下:

1、              技术文件内容:项目预算(按标段分)、产品名称、数量、技术指标

项目预算:要求使用单位经市场调研后至少有三家以上的价格在预算价格之下。

技术指标:要求使用单位经过市场调研后至少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满足此技术指标要求。

2、              技术文件中不能含有型号、产品外形尺寸、重量及品牌名称等有指向性的参数,技术指标中能给范围的请给范围。

3、              如是进口产品请在设备名称后注明。进口产品技术要求中需加上:产品报价包括设备费及所购设备到使用单位所产生的一切杂费(该费用中学校只承担进出口公司的代理费)由供应商承担。

4、              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为:国产设备、软件类为40天,进口设备为90天,如果交货时间与此时间不同请使用单位在技术文件中注明

5、              项目市场调研供应商名称(三家及以上)及联系方式。

6、              技术指标要求为使用单位经市场调研后用于招标活动的最终定稿,一经签字确认,不得再更改,如确需调整的,须由项目使用单位重新提交。技术指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传:2298542355@qq.com

联系人:朱梅玲 

联系电话:86173142  手机:1370925166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67


上一条:关于报送与评估工作有关设备采购项目购置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大型设备购置程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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