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的采购与招标活动,根据学校安排,自2018年1月1日起,全校的采购与招标活动(基本建设项目除外)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基本建设工程另行制定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工作具体要求见《西安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一 《西安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条:关于提交新建文理科楼、艺术楼建设需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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