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方针、法令、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学校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进行登记、建账、核查、配置、调拨、转让、报废处置等工作。

二、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做好学校报减资产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更等工作、避免资产的流失;负责学校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资产所有证的办理及审验工作;负责组织对验收合格的学校新建建(构)筑物的移交工作;协助资产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单位资产二级管理员的日常工作等。

三、负责学校公房的管理、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完善公房管理监督制度和体系;负责学校公用房的用途划分、分配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职工住房的分配和调整管理工作以及住房售价以及租金定价管理;统筹协调公房资产动态规划、动态管理等。

四、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完善的经营性资产管理及监督制度和体系;负责统一监督学校资产出租、出借工作;负责学校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督检查;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经营性资产使用的市场调研、租金定价等管理;统筹协调经营性资产动态规划、动态管理等。

五、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管理,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负责督促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安全运行;对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年度评估;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设施维护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相关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协助制定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规划。

六、统筹学校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对全校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全校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年度总结、考核及奖惩工作。配合上级和地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组织协调学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统筹学校各类分析测试共享平台的建设与各分中心的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推进学校实验设备共享和大型设备共享的规章制度建设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负责各类分析测试共享平台校内外使用拓展、人员教育、培训、科研交流及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学校技术检测、鉴定事项的组织及实施,开展技术检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办文收发、财务预算编制、对外综合事务、办公条件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质疑投诉处理、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安全教育及管理、考核;负责部门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管理及归档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