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未央校区学院(研究院)场地优化调整及配置工作安排,为加强学校房屋资源统筹管理,现对搬迁后各单位的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
一、信息填报阶段(12月1日-12月6日)
1、自查自纠:各单位主要针对搬迁后房屋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未按计划使用、使用不合理、行政办公用房超标、科研用房使用效率不高和绩效低等现象应杜绝。
2、填表:请各单位仔细盘查房屋情况,如实填报房屋信息和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填报内容应与实际相符,不得弄虚作假。(详见附表 使用台账)
二、检查阶段(12月7日-12月8日)
学校将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复核用房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搬迁后各单位未按计划或不合理用房,予以纠正;对使用率不高的房屋一经发现将予以收回,归为动态发展用房。
各单位自查报告及台账电子版请于12月6日12点前发至vegle@foxmail.com,纸质版交至图书馆一层东北角国资处房产科(112室)。
联系人:石伟 魏瑞 86173145
国资处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