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保障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计划近期制作统一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现需对各实验室相关信息进行完善和确认,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以及实训活动的各类实验场所,实验场所(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等工作,补充完善各类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工作联络员(见附件1)电子档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于4月29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至国资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图书馆一层东北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tusysgl@126.com。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实验室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8617314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