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本学期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关于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教学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等。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实验室设备(含特种设备)和设施(含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登记记录、规范存储情况;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规范管理情况;各单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自查记录;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 月 19 日至 9 月 25 日)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附件 1),
各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详细记录原始排查结果,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格式见附件 2),逐一进行整改。
请各单位于 9 月 25 日下午 17:30 点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的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531043789@qq.com,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送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图书馆一层东北角)
(二)学校检查阶段(9 月 26 日至 9 月 28 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所查单位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结果,并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3759969841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3 年 9 月 19 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
附件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