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按照2015年6月5日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现将未央工作用房选房及交面积补差款的情况通知如下:
1、 选房时间:暂定于2015年7月14日至17日;
2、 选房的同时交所选工作用房的面积补差款,补差款金额暂按补差面积(平方米)乘以每平米2400元,最终面积补差款按决算情况而定;
3、 集资教职工在“选房表”签字选房,但未能完成面积补差款交款,选房失效,该房自动纳入房源供后续教职工选房;
4、 对放弃选房和选房失效的情况,在此次选房后剩余的房源中,另行通知时间进行安排;
5、 选房时,必须由购房排队名单上的教职工本人亲自选房,如教职工本人有特殊情况,应按选房时间,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国资处办理委托审批手续;
6、 本次交款由财务处负责组织收取。交款方式采用由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划卡交款(划卡不收取手续费)。
请各单位对自己单位所属参与此次集资的教职工通知到位,特别是对出差在外等人员务使不出现遗漏,具体选房程序另行通知,请教职工注意学校内网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