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5年09月05日 10:35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与上报的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学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921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4年的91日到2015年的831日。

二、报送内容:

各院系、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填写9个报表中的《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共3个部分(以上表格均可在本文下方附件中下载)。

三、填报说明

1、《教学实验项目表》的填报按说明填写,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展的教学实验项目。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实验人员编制名单,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和岗位均在实验室的人员填写。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的填报按说明填写。请各相关责任人统计本表相关信息后,交所属单位汇总。实验室是指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可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919日。

2、请各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如实填写、仔细审查,确保报表信息的真实有效。

3、各学院、部、中心将汇总审查后的书面文档交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交国资处实验管理科。

    往年资料的索取及其他不明之处,请联系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 人:马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173146

 

 

 

 

                                                            国资处

                                                      201595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未央工作用房排队名单第三榜及选房流程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