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资处面向校内在岗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
3.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保密意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6.满足校内人员流动条件。
二、联系人:朱梅玲,联系电话:1370925166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规范校内化学废弃物和设备包装箱材料处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与评估工作有关设备采购项目购置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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