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未央校区工作用房地下室进行出售。
一、出售对象为我校已购未央校区工作用房的教职工。
二、出售价格按照每平米1200元出售,以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在选地下室时公布。
三、采用自愿申请原则,每户只能选择一间,有需要的教职工向国资处提出申请,由各单位按附表要求组织相关教职工填写,并于12月30日下午5:00前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502室。
四、选地下室排队顺序:
1.申请人按照工作用房选房时的排队分值顺序排队选地下室。
2.选地下室分为两轮,第一轮申请人只能选本人所居住的楼下的地下室,如该地下室已选完,未选的居住该楼的申请人只能等第二轮选择;如第一轮选择完后还有剩余地下室房源,进行第二轮选择,未选的申请人可依排队分值顺序在剩余房源内任意选择,两轮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另行安排。
五、所购地下室不得转卖、转租,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居住,不得对结构进行改造或破坏。
六、具体选地下室、交款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86173145
附件1:未央校区工作用房地下室申请表
附件2:未央工作用房地下室平面图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