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校区锅炉房分汽缸更换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未央校区锅炉房分汽缸更换工程
2.采购人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3.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及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经营范围。
(3)提供本次工程的施工方案,包含施工主材表,标注清楚主要品牌和参数,以及分汽缸更换安全措施的方案。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压力容器安装资质;
(7)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除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资料和报价单均放入密封档案袋内,评审时将现场审查,所有资格要求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存档。
5.提交报价单要求:
⑴经现场拆封且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项目评审。
⑵报价单要求:报价单自行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提供报价单、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施工方案及质保承诺书,放入密封档案袋内。同时,经采购人审核,报价最低的单位成为成交供应商。
⑶报价及合同约定:供应商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合同签订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金额为准。
6.响应要求:
踏勘现场日期: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4日,拟参加的供应商必须到场踏勘并进行登记备案(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的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登记备案和不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7.项目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该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照投标竞价时甲方确认的价格结算,该项目总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再无其他款项。
分汽缸安装完成后,由乙方协助甲方在2025年11月1日前成功办理压力容器相关手续,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的,甲方不予付款。
8.付款方式及质保:
(1)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2)乙方准备审计资料递交给甲方后,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剩余合同款以审计结果为准。
(3)审定价格小于合同价8%,审计费由甲方承担,超过8%由乙方承担。
(4)质保期:2年。
9.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918.63元,详见招标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
10.公告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4日(公告期间可以进行现场踏勘)
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
12.评审安排:
评审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若未到场,视为放弃。
评审安排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总务处动力科办公室
13.其他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86173209
14.监督管理机构:西安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方式:029-86173161/029-86173163
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
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