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工业大学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文件中甲方指西安工业大学,乙方指相应的投标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报价表
序号 |
发电车规格 |
油费单价 |
台班费单价 |
备注 |
1 |
1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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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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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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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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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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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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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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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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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0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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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有车辆需配备具有国家许可驾驶证的驾驶人员
2.每辆车配备操作手 1 名,并配合甲方接线。
3. 8小时为一个台班,不足8小时按一个台班计费,超过8小时按第二个台班另行计费,空驶费按照24小时一个台班计算。
4.设备在租赁期间,燃油由甲方负责,润滑油由出租方负责。
5.乙方应确保甲方所租赁的机械无故障且可正常使用,若租赁物在甲方正确操作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需第一时间负责租赁机械的及时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租用期内的校内设备和人员安全。
7.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到场,若遇突发发电需求,需2小时内到场。
五、供应商资格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
3.具有出租至少3家以上业绩。
六、报价要求
报价为项目内容要求各发电车型号的报价,本次采购最低价中标。
七、项目要求
未按照甲方要求的型号,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租赁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八、付款方式
租赁服务完成后,甲方在发电确认单签字后支付本次发电服务款。
1.供应商投标方式
供应商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密封于文件袋中,密封处盖章,按照报名时间地点要求递交。
2.投标时间、开标地点、中标依据:
投标时间:6月1日16:00前递交资料,逾期不接收。6月1日16:00准时开标,接收资料及开标地点为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总务处动力科办公室。中标依据为最低价中标原则。
3.联系方式:
西安工业大学动力科 电话:86173209
4.投标时提供下列资料:
4.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4.3租赁报价表。
九、监督管理机构:西安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方式:029-86173161/029-86173163
注: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附件1:报价限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