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国[2018]230号

2024年04月07日 11:22  点击:

西安工业大学文件

 校国〔2018230

关于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 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办、国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

生院、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 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领导 小组的具体职责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各项实验室安全 管理制度和规定,组织各级各类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学校实

验室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保等各个方面的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工业大学 2018928

抄送:主管校领导。

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印发

核稿人:高巍 拟稿人:朱梅玲 校对人:王锐

—2—


西安工业大学发文首页纸

校国

〔2018〕230

缓急:

密级:

签发:

会签:

主送:

抄送:

存档(2)

拟稿单位:

拟稿

核稿:

校对:

数 : 5

标题:

附件:


关于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 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 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现成立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办、国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 理处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 体职责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规 定,组织各级各类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学校实验室环境、实验仪

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保等各个方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工业大学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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