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用户单位须委派承办人(以下简称承办人)在国资处开展特种设备入校使用登记;
2.校内用户须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在国资处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备案登记台账,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安全管理人员;
3.用户单位领取特种设备安全记录本,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
4.用户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按照要求开展自检、年检等相关手续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国资处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设备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及档案整理、归档等其他相关事项;
5.用户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待隐患消除后方可使用;
6.用户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发现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有重大隐患的需报送国资处(技安科),国资处酌情报学校稳定安全办公室;
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需原用户与现用户共同开展登记变更手续;
8.特种设备停用报废需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程序开展停用报废事项;
9.西安工业大学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依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及安全管理规范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