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摸清家底
根据各部门上报车辆情况,依据我校实际情况,认真统计拟取消车辆的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车辆情况,按照资产、财务账目登记及权属关系统计公务车辆信息,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二) 封存停驶
对于拟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资处统一封存停驶。各公车使用单位,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将拟取消车辆统一停放至未央校区指定地点,并办理车辆交接事宜。
车辆移交时务必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复印件及上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车辆应无违法记录,年检有效期须在封存停使之日起三个月以上。如若车辆登记证与西安工业大学名称不符,请自行与车辆管理单位办理车辆产权变更事宜。
材料不全者,国资处不予接收车辆。
(三) 鉴定评估
省教育厅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拟取消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并委托相关部门对我校拟取消车辆进行资产鉴定评估。5月30日之前完成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通报我校公车改革机构小组。
(四)车辆移交及处置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文件,配合“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做好车辆与手续的交接工作。由“车辆的处置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及直接报废等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及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收入管理
公车处置所得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
(六)账务调整
依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七)监督管理
公车处置所有流程由我校审计处进行全程监督。拟取消车辆计划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处置完毕。
国资处
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