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自3月1日起,为加强我校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健全和完善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台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采购的低值品(价值超过300元且低于1000元)、易耗品及材料,责任人应先在各二级单位完成采购物品的登记和出入库手续;报销时,需附出入库单据。
2、对于高价值材料(单价在1000元以上),除在各二级单位办理以上登记和出入库手续外,责任人仍需填写《高值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国资处审批;报销时,需附出入库单据和国资处签章的《高值材料审批表》一份。
3、学校将定期抽查各二级单位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