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8月31日校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教学部门除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在金花校区工作外,其余部门均全部搬迁到未央校区,原有的金花校区公用房全部腾出;党群、行政、教辅、后勤等部门使用的金花校区公用房,除图书馆、保卫处及校办安排的用房外,原有公用房全部腾出。由国资处负责腾出房的收房工作。
根据会议要求,国资处首先需要对金花校区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只要在金花校区有公用房,无论是涉及搬迁或不涉及搬迁的部门,均要求依照金花校区建筑物分层平面图(由国资处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标识的门牌编号,填写“金花校区公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签章后务必于9月7日16:00前将纸制档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同时上报电子档。
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报表上报,涉及搬迁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办理交房手续,房屋钥匙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国资处
2012-09-03